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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实验室管理制度(总则)
更新日期:2013-11-27    作者:李红华老师    编辑:admin    点击量:2519

通用技术实验室管理制度(总则)

甘肃省康县一中 李红华老师 提供

 

1.通用技术实验室是开展通用技术课程教学的实践场所,学校应选派能胜任的人员专人管理。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通用技术实验室。

2.应建立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器材账目,做到账、物相符。做好器材和工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及时剔除已损坏器材和工具;专用工具和设备不得外借。

3.实验室内规定只允许教师示范操作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学生观看演示操作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实验室电源必须由教师统一控制,只在需要使用电源时供电,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

4.学生进入实验室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未经教师许可学生不得擅自使用工具,不得擅自进行操作。学生进入机械设备隔离区应严格遵守安全守则,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学生进行实验操作要遵守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导,正确领用、使用工具和设备。在实验操作中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电器设备须切断电源,并及时向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

6.学校应制定通用技术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机制。学生在操作时,如发生意外和事故,必须及时报告教师及学校分管领导,确保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7.通用技术实验室必须保持整洁、有序。灭火器应放在取用方便的地方,并定期检查维护。

8.实验课完成后,教师和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应分别做好实验登记工作。

 

通用技术专用室安全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按分配的位置对号入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设备和物品。遵守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损坏赔偿。

二、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室内的电源设备及电路安装必须符合安装规定。如果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指导教师。

三、实验室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腐、防毒、防冻、防磁、防锈、防病毒和辐射的危险。

四、对使用金工、木工工具、加工操作、涉及机械、电器等操作时,存在安全隐患和意外,归入特殊操作行为的,应进行前期培训。

五、设备在通电、加热等过程中,需要专人看管,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对外露的旋转部件,如皮带轮、齿轮、旋转轴等应加防护罩。在使用磨刀具、钻床时应戴防护镜。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次工作完后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处理好废弃物,清理工作场地,关好门窗。

 

通用技术室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到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二、实验前必须作好预习(或按要求写好预习报告)及其他准备工作,并接受教师提问检查。

三、在实验室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注意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或打闹;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室内其他设备。

四、实验中,要仔细观察,认真记录数据,不得马虎从事,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或干扰他人。如有损坏仪器、设备、工具者,应主动告知指导教师。

五、进行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过程中如发生事故,要保持冷静,迅速采取措施,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六、实验完成后,须将使用的仪器、设备交还指导教师检查后,放回原位并清扫实验现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七、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他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造成事故者应作书面检查,并视其认识态度和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

八、认真写好实验报告并及时交送指导老师,不允许相互抄袭实验报告,对于抄袭实验报告以不及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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