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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更新日期:2014-3-1    作者:中国科协    编辑:admin    点击量:3598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2014年修订版)

2014-02-28中国科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国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全国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CASTIC)是面向全国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全国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国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强化和培养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素质,培养优秀科技创新型后备人才,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全国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保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举办地人民政府。职责是:审定全国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负责全国创新大赛的计划组织,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各地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全国创新大赛由主办单位授权中国科协负责组织,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具体实施。职责是:起草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提出大赛活动方案,并负责全国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全国创新大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轮流承办。各省既有参与大赛的权利,也有承办的义务。创新大赛承办单位为举办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及其他相关机构。职责是:组织实施各项筹备工作、联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大赛服务保障等工作。

第七条每届全国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织委员会包括荣誉科学顾问、荣誉顾问、顾问、主任、副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具体负责当届全国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每届全国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全国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九条每届全国创新大赛由组委会组织成立评审监督委员会,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活动内容

第十条全国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第十一条竞赛活动包括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获奖者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鼓励。

第十二条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由全国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除竞赛和展示活动外,全国创新大赛期间开展科教论坛、优秀项目交流、公众展示、科学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教师和学生交流活动,为参赛学生和科技教育工作者提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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