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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创新教育联盟群报第三期
更新日期:2015-1-27    作者:全国创新教育联盟    编辑:admin    点击量:24076

冠县第一中学创新工作室管理条例

一、总则

学生创新工作室是冠县第一中学为提升学生创新素质、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所构建的重要平台和基地,旨在为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制作能力,满足学生创新活动的需要和强化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

二、基本宗旨

1.进一步发挥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上的成效和对学校教学、课改、科研的促进作用,努力将学校科研优势更有效地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培养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造力的创新型人才,为学生今后能进行开创性工作奠定基础。

2.根据明确的定位与任务,从学校实际出发,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实践项目及竞赛活动的开发,提高投资效益。

3.实行个性化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障创新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

4.重视创新实践技术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踏实严谨、活跃创新、技术熟练、结构合理、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素质和能力的专职指导教师队伍,指导学生创造力与创新能力的开发。

三、机构成员

冠县第一中学科技创新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郭丽翠(校长)

全面负责创新组的领导、监督工作。

副组长:郭智广等几位校级领导

具体负责工作室的各项指导、监督工作。

辅导员:孙永杰、张强

负责创新工作室具体使用与管理事宜。

四、主要职责

1.为参加创新教育的学生(主要为冠县第一中学学生)提供从事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作品模型制作、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制作和参加市级以上各类学生创新竞赛作品实物、样机的制作提供场地、设备支持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2.为冠县第一中学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设备支持和必要的专业指导。

3.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创新教育需要,承担有关创新实践及竞赛活动的实验项目开发。4、做好创新工作室的各项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率,提高工作室的使用绩效。

五、基本要求

1.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实行教师指导,学生自行管理模式。

2.对于需要进入创新工作室从事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的,应由学生提前向工作室申请,申请成功后方可进入创新工作室开展创新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

3.初次进入创新工作室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所规定的创新题目,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可申请一定延期,延期还不能完成的将取消进入创新工作室的资格。

4.学生按要求完成每年的开放性实验、老师规定的创新性题目,结合自身情况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研制仪器项目等。

5、严格遵守创新工作室的各项管理章程及其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其操作要领,服从指导老师安排。

6.工作期间,应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和作品制作,不得使用工具打闹嬉戏,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要爱护公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7.每天应按要求收拢相关物料、器具、工具并放置妥当,对所用机械设备、装置、工卡量具及作业环境等进行清理,清扫作业后遗留的废弃物。

8.对严重违反本规定且经多次批评教育无效者,取消其进入本创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资格。

六、附则

1.为保障本创新工作室的正常工作,保障学生在创新工作室中的工作安全,本创新工作室特制定有各相关管理规程,尤其是设备的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要领,初次使用者务必认真阅读并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后方可进行工作。

2.学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制作中的材料原则上由学生自备,如需由学校提供的,须提出申请。

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工具或刀具正常损坏的,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经确认属实,按正常损耗处理;因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和操作要领而损坏的,按学校有关规定酌情予以赔偿;有意损坏的,将按原价赔偿,并给予通报批评。

4.对于将本创新工作室的工具及公有材料私藏携带并占为己有者,一经查实,按行为不端、偷窃行为严肃处理,并将其通报批评。

 

冠县一中创新工作室操作安全防护制度

 

一、进入实践室的一切人员,必须服从教师安排,认真登记,按分配的位置对号入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设备和物品。遵守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损坏赔偿。

二、进入实践室,不得高声喧哗,打闹,随便走动,保持室内安静和环境整洁,严禁将饮食带入本室,严禁在本室抽烟、乱扔纸屑等杂物,违者实践中心将给予一定的处罚,直至取消使用资格。

三、电动设备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不得擅自进入电动工具区接通电源操作。如果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指导教师。缺损和事故要填写报告单,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使用金工、木工工具、加工操作、涉及机械、电器等操作时,存在安全隐患和意外,归入特殊操作行为,应进行前期培训。 

五、对外露的旋转部件,如皮带轮、链轮,齿轮,链条、旋转轴,法兰盘和轴头应加防护罩。

六、隔离磨屑、切屑和润滑冷却液等应加防护挡板。一般用钢板,铝板和塑料板均可,妨碍操作人员观察的挡板,可用透明的材料制作。

七、操作件配备包括护目镜、安全帽、工作服、袖套、外伤药箱。

八、操作机械设备前检查穿戴。不准戴手套、戴围巾、穿拖鞋、凉鞋,均应穿长裤。长头发的应戴好安全帽。应穿紧身服装,建议穿工作服。袖口要扎紧,或戴袖套。

九、使用刀具高速切削、磨刀具和使用钻床时应戴防护镜。

冠县一中创新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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