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工作会议
“技术教育创客项目展示”评比办法
一、评奖作品的申请
(一)作品须提前申请,且在会议组委会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材料,过期将视为放弃申请;比赛期间临时申请不予授理;参赛单位须书面保证参赛作品的合法性(必须是自行研发设计的作品),作品申报邮箱:dxm-03241@163.com。
(二)每个单位申请参赛项目的数量按学生和教师划分组别且各组别限报3项,每个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单位的学生或老师合作项目。每人仅限提交一个作品。
(四)每项作品的创新点、实用性等内容要求用展板进行图文展示。展板设计如附件1。
(五)下列项目请勿提交评审:
a)不属于科技创新项目的作品;
b)项目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c)不能进行现场答辩的。
(六)申报项目必须是从2017年9月15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七)多人合作作品不能在制作过程中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项目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作品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二、评委会的组成
(一)评委会由教育部课程改革南京师范大学研究中心,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创造教育分会共同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二)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三、评审原则
(一)评委会可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二)评委会将综合考虑作品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外观设计、安装工艺、性能以及现场答辩等因素进行评分。
(三)评委会的评审必须立足公平、公正,必须着眼于为我国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人才的高度开展工作。
(四)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设特等奖。
(五)参赛作品必须具有实物,没有科学性错误并现场演示成功方可参评。
(六)评审实行保密制度。评审结束之前,评委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或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四、评审流程
(一)答辩:评委根据作品情况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提问。
(二)评奖:评委会将根据作品情况和答辩表现综合评出创新作品的获奖等级。
五、评审标准
评委会奖依照如下内容对各参赛队作品进行逐项打分:(总分100分)
名称 |
分值 |
要求 |
选题 |
20 |
选题是否是解决面向真实世界的真实问题,是否由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 |
创新性 |
30 |
要求作品有创新点,设计先进、新颖。 |
实用性 |
20 |
要求作品可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包括应用价值与推广前景。 |
外观设计 |
5 |
要求作品造型新颖、颜色搭配、选材合理。 |
工艺 |
15 |
要求作品选才得当,加工工艺合理,制作精良。 |
答辩 |
10 |
要求思路清晰、叙述流利、回答问题严谨、正确。 |
教育部课程改革南京师范大学研究中心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创造教育分会
2017.7.10
2017年全国技术教育创客项目展示
科技创新作品登记总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单位盖章
技术教育创客项目展示创新作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作品名称 |
制作者 |
指导教师 |
组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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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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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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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作品介绍主要围绕该项目的创新点、实用性等评比指标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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