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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技术课程标准》18
更新日期:2011-12-1    作者:教育部    编辑:admin    点击量:5903

技术课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之十八:五、实施建议

 

评价建议

 

通用技术课程学生学习的评价是指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过程和发展状况进行定性定量的描述。它可以使学生了解自己技术学习中的特点、已有成绩和不足之处,也可以帮助教师调整和改善教学行为,进而促进学生和教师的共同发展。

 

(一)评价的原则

1.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和发展功能。

评价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关照到不同水平的学生在不同方面的发展,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避免用一把尺子、一个标准衡量学生。要通过评价有针对性地改善教师的教学,使所有学生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

2.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技术学习的结果,更要注重学生在技术活动过程中的收获和对技术的思想和方法的理解及体验,应把学生在技术学习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参与水平等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

3.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

通用技术课程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的获得情况,更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状况。因此,在评价中要注重多方面的评价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此同时,应根据不同的课程模块、不同的技术学习内容、不同的技术学习阶段确定不同的重点,以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定时评价与随机评价相结合。

对学生的技术学习既要有统一的、定期的评价,如模块结束之后的测试或对作品的评价,又要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随机的评价。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微小进步、对学生的特殊表现予以及时、适当的评价往往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教师在学生的技术学习过程中要善于捕捉评价的最佳时机,要关注学生在设计和制作关键环节中的表现,要关注学生在技术设计、技术试验或技术制作中的独特想法、取得的重要进展或发生的特殊变化,并采取相应的评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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